2024贛州贛縣區公租房申請對收入有什么要求?

2024贛州贛縣區公租房申請對收入有什么要求?

申請人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區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1080元(含)以下),人均居住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
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資格
1.戶籍在贛縣區城區居委會轄區范圍內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且無自有住房 。
2.申請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贛縣區城區常住戶口 。家庭成員必須在贛縣區城區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間有法定的贍養和扶養關系 。申請人員屬未婚的必須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計算截止時間2024年2月29日) 。
3.申請人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區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1080元(含)以下),人均居住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
4.在城區范圍內園區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1周年以上,且正在正常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1周年以上,并居住在贛縣城區內 , 在中心城區及贛縣區城區(含章貢區、經開區、蓉江新區、南康區)無自有住房的 , 可申請公租房 。

【2024贛州贛縣區公租房申請對收入有什么要求?】符合上述廉租房或公租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家庭,一戶只能申請一套 。
其他規定
1.共同申請人是指現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與申請人相互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和扶養關系 , 且共同居住;在贛縣區城區工作和生活是指在贛縣區城區工作,在贛縣區城區長期租住住房 , 并能夠提供租住證明 。
2.贛縣城區無自有住房是指在梅林鎮、茅店鎮、儲潭鎮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計算方式:按照自有房屋的產權面積 , 租賃成套公房的建筑面積、租賃不成套公房的臥室建筑面積相加的總面積,除以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口數計算確定 。在中心城區(含章貢區、經開區、蓉江新區、南康區)有自有住房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

3.已享受廉租房實物配租、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人才住房、新市民公寓的和參加房改購房或集資建房的家庭不得申請承租公租房(廉租住房) 。
4.有轉讓、轉租和空置公房行為和已申請保障性住房未及時辦理入住手續或已辦理騰退的,不得申請承租公租房(廉租住房) 。
5.申請家庭一年周年內有自有房屋交易記錄的〔家庭成員患有“贛市府辦發〔2012〕9號”文件所列門診特殊慢性?。?或發生重大突發事故災害,可提供證明材料的除外〕,不得申請承租公租房(廉租住房) 。(計算截止時間2023年10月30日) 。
6.擁有工商注冊資金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家庭(含共同申請人)不得申請公租房 。

7.擁有購置價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小型汽車(二手車購置價應以新車購置價為準,若新車發票遺失,應提供二手車交易相關證明,并以同款車型上市當年廠家發布的新車指導價為準) 。申請家庭擁有小型貨車(皮卡)等車型 , 用于謀生,其運營收入已列入計算家庭年人均收入,且該車為本家庭唯一汽車的 , 可視為營運小型汽車 。申請家庭最多擁有兩輛小型汽車 。若乘用車的價格均符合現行我區公租房申請條件,且兩輛小型汽車新車購置價的總和不超過10萬元,可視為仍符合我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
8.擁有店鋪不得申請公租房,擁有寫字樓、倉庫和其他非住宅房屋產權面積超過20平方米,其購置價超過10萬元以上不得申請公租房 。
9.贛縣區籍“兩紅”人員是指具有贛縣區戶籍,在1937年前參軍,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和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中犧牲的革命烈士遺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及其遺屬(持證人本人、烈士直系親屬或直接受益人) , 符合上述廉租房申請條件的 , 1名烈士、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及其遺屬,本次申請只能申請一套廉租房,若本次申請中出現同一烈士、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多位遺屬或親屬重復申請的直接取消資格 。
10.園區企業是指納入贛州高新區管委會管理的企業 。
11.城區范圍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是指編制在城區范圍內 , 并在城區工作和生活 。
12.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中有重殘和患重大疾病等原因無法居住高樓層的,可在申請受理時提出申請,要求承租1樓,經討論批準后,可優先安排參加底層住房組(重殘組)的分組搖號 。
13.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過程中,根據房源供應和申請人數情況給予適當提高60周歲以上申請人的中號比例,在輪候過程給予優先保障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