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詳情


公積金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詳情
適用范圍:
1、購買本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 , 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 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托的 。
2、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為職工本人或配偶或父母、子女戶籍地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 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托的 。
3、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為職工本人或配偶公積金繳存地的(繳存地指職工當前賬戶狀態正常,且已連續繳存六個月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級市) , 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 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托的 。
4、購買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 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 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托的 。
【公積金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詳情】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原件: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1)在本市購買自住產權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 , 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2)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戶籍地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戶口簿;
(3)在本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出示在購房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況或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蓋章的繳存查詢材料;

(4)在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
(5)購買公有住房產證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已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的用戶聯);
(6)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7)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8)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府產權份額的提供購買政府產權份額協議、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府產權份額價款繳清證明、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5年內) 。
3、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 。(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
4、其他相關材料:市公積金中心在提取審核過程中對職工提取行為真實性存疑的,可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
辦理渠道:
線下:
1、購買公有住房產證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2、購買其他房屋的:
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或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
線上:
購買本市自住產權房、購買長三角地區的自住產權房的:“一網通辦”PC端 。
注意事項:
1、產權人為多人,且無配偶、父母、子女關系的 , 僅允許其中一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 。產權人為多人,且有配偶、父母、子女關系的,允許各產權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 。產權人為一人 , 允許產權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一購房事由的提取申請人,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
2、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
3、對于業務需要留存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的,由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經辦人代為掃描、打印或復印 。
4、在外省市購房,通過購房地跨省通辦渠道申請的,已婚職工應當提供婚姻證明,未婚職工須在《“跨省通辦”業務辦理申請表》空白處手寫“本人無配偶”并簽字 。已開立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別填報住房公積金賬戶和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提取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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