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已故離退休職工遺屬待遇領取手續辦理指南

岳陽已故離退休職工遺屬待遇領取手續辦理指南

根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18號)文件精神 , 我市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間過世的離退休職工遺屬待遇領取手續開始辦理 。市本級已故離退休職工的家屬可將相關資料(死亡證明材料+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交至我中心窗口(五里牌政務大廳17-20號窗口或炮臺山社保中心二樓210辦公室),已提交資料的退休職工遺屬待遇將會在四月底或者五月底發放 。

暫行辦法遺屬待遇在計發方式和標準均有所改變,領取金額也有較大變化,總體來說,暫行辦法的遺屬待遇月標準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發,相較于原計發方式,標準有所提高 。但計發月份綜合考慮了繳費年限、待遇領取年限 , 最高計發月份有所增加,但根據待遇領取年限又做了扣減 。如此一來 , 繳費年限長的 , 領取待遇年限短的,遺屬待遇有所增加 。繳費年限短的或者待遇領取年限長的 , 遺屬待遇有所減少 。相較而言,暫行辦法相對公平 。家屬在查詢領取遺屬待遇時對領取有疑問的 , 可以撥打0730-8251523電話咨詢或者到服務窗口咨詢詳情 。

附18號文計發辦法:
1.發放月數:
繳費年限<5年,發放月數為3個月;

5年≤繳費年限<10年,發放月數為6個月;
10年≤繳費年限≤15年,發放月數為9個月;
繳費年限>15,每多繳費1年 , 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
2.喪葬補助金標準:
按照死亡時間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
3.撫恤金計發標準:
按照死亡時間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 , 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 , 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 , 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
注:
1.以上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2.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
3.2020年湖南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475元/月 。
岳陽市養老和工傷保險服務中心
【岳陽已故離退休職工遺屬待遇領取手續辦理指南】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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