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公租房第三類保障家庭申請條件

秦皇島公租房第三類保障家庭申請條件

第三類保障家庭
(1)具有城市區城鎮戶籍人口的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轄區上年度收入標準2倍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戶住房總建筑面積低于30平方米)

【秦皇島公租房第三類保障家庭申請條件】特殊情況申請要求
(1)符合上述條件且達到25周歲的單身人士(孤兒年滿18周歲)可以單獨申請
(2)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員應由監護人代其提出申請,在符合保障條件的前提下實行貨幣補貼
(3)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在申請地工作,持有申請地居住證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當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4)申請之日前五年內在城市區有房產轉讓行為的(申請家庭因發生重大變故或因家庭成員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的除外),不能申請
(5)申請家庭有商業用房、寫字樓或其它投資性房產的,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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