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購房合同提取條件 武漢公積金購房合同提取條件及流程

武漢公積金購房合同提取條件 武漢公積金購房合同提取條件及流程

職工及配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為武漢市本市新建商品住房 , 可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憑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
辦理條件如下——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辦理條件;

職工及配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首套房辦理條件:
?職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積金系統中無購房類提取記錄;
?職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無委托扣劃記錄;
?2010年3月8日(含)后,職工及配偶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記錄
注:首套自住住房定義中的2010年3月8日,以當前住房公積金系統中記錄的提取和貸款信息為準,不區分中心城區和新城區 。
2、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在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登記狀態為“已備案”;
【武漢公積金購房合同提取條件 武漢公積金購房合同提取條件及流程】3、該住房未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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