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延期 順德申請護照延期須知

辦理護照延期 順德申請護照延期須知

1、持照人在護照有效期期滿前6個月之內,可申請延期 。特殊情況(如有效期不夠外國簽證期限的)可持有關簽證證明或通知提前申請 。
2、護照可延期二次,每次5年 。延期的有效時間自護照原有效期截止日算起 。超過有效期的護照為失效護照 , 不辦理延期手續 。原手工填寫的護照及92版護照不辦理延期,可申請換發護照 。

3、護照的延期,在國內,由原簽發機關或持照人戶口所在地發照機關辦理 。在國外,由我駐外使領館或外交代表機關辦理 。

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臨時回國在我市申請護照延期,可憑原護照和在國外定居的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居住國內的我市居民申請護照延期,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 。如原護照是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審批的,申請人也可到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申請延期 。如原護照是本省其他市或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簽發的,市公安出入境管理科應向原發照機關核查發照情況 。戶口已遷到現住地的可不再發函調查 。

5、申請人申請護照延期須填寫《護照延期、變更加注申請表》1份,交驗身份證、護照簽發機關和個人資料頁及其復印件各1份 。
6、提交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規格為40mm X 30mm)2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
注: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筆填寫,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
【辦理護照延期 順德申請護照延期須知】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