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遠市太和鎮中心幼兒園學位申請指南

2017清遠市太和鎮中心幼兒園學位申請指南

一、學位申請對象
招生對象為年滿3周歲且少于4周歲(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同時在中心城區合法居住,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一)具有清遠市清新區中心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具有清遠市清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在清遠市清新區中心城區購房滿五年(購房合同時間以網簽日期計算);
(三)符合《廣東省流動人員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其法定監護人在清新區中心城內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以上、有穩定職業,能提供相關真實、有效證明材料的流動人員的適齡子女;
(四)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
二、學位人數
太和鎮中心幼兒園:小班50人 。
三、申請學位提交的資料
(一)中心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1.學位申請表(到報名點領取);
2.幼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幼兒及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清新區非中心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1.學位申請表(到報名點領取);
2.幼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幼兒及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住房證明材料:房產局核發的房產證或合法的購房合同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三)非清新區戶籍適齡兒童
1.學位申請表(到報名點領取);
2.幼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幼兒及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住房證明材料:
購房戶:房產局核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合法的購房合同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租房戶(適用非清新區戶籍):居住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 以及租房納稅單據原件和復印件、房東房產證復印件等材料,并實際居住;
5.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提交父母或其中一方由清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近五年清新區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及社??◤陀〖?;
6.屬于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
四、關于學位申請材料“住房證明材料”的說明

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產權人必須是法定監護人 。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和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已購房但房產證明原件在銀行抵押的 , 提供合法的購房合同(須有住房管理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合法的購房合同(須有住房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
如果產權人不是父母而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 ,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 , 幼兒還需與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同一戶口本上 , 或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關系的相關佐證材料 。
住房證明材料年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29日 。
五、招生地址
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中心幼兒園(太和鎮清和大道132號)
六、學位申請辦法
根據符合條件幼兒登記情況 , 如果登記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人數 , 則按登記人數全額錄取;如果登記人數多于幼兒園的招生計劃人數,則采取公開抽簽的方法進行錄取 。

公開抽簽辦法如下:
幼兒在幼兒園登記后領取編號 , 編號作為抽簽時的憑證,實行一人一票,如雙胞胎或多胞胎即共用一張抽簽憑證,抽中可同時獲得入園資格 , 反之,即沒獲得入園資格,家長必須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
七、希望申請流程
(一)材料準備:6月25日前家長根據招生條件 , 準備申請學位所需資料 。
(二)派發學位申請表:6月26日—28日派發學位申請表 。符合招生年齡段的幼兒家長均可到幼兒園領取學位申請表 。
(三)提交申請資料:6月29日—7月1日,家長攜帶學位申請表及申請學位所需材料的原件,A4紙復印件到幼兒園申請學位,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準予申請并讓家長在申請表上簽名確認,申請表幼兒園保存,同時領取抽簽編號 。下列情況之一者幼兒園不予受理學位申請:1.材料不齊或虛假的;2.年齡不足3周歲的 。
(四)資格審核:7月2日—3日
(五)資格公示:7月4日—7月6日公示符合條件的幼兒名單 。在幼兒園門口公示符合招生條件的幼兒名單 。
(六)公開抽簽:7月10日上午9:00現場抽簽并公布結果 。參加公證人員有:教育局紀檢監察室代表1名、教育局教育股代表1人、教職工代表2名、家長代表3人、幼兒園領導 。
(七)公布錄取幼兒名單:7月10日—12日公示擬錄取的幼兒名單 。在幼兒園門口公布擬被錄取的幼兒名單 。
(八)體檢:幼兒通過抽簽獲得入園資格后,需在開學前到區體檢中心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入園 。
注冊:7月14日—15日 家長憑戶口簿及抽簽編號到幼兒園財務室注冊(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逾期視自動放棄學位 。
注意:清新區第一幼兒園、清新區第二幼兒園、清新區太和鎮中心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在同一時間開展,每個幼兒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申請學位及提交申請資料 , 如在資格核查中發現同一名幼兒在兩所及以上的幼兒園申請學位及提交申請資料,則直接定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其報名資格 。
咨詢電話:太和鎮中心幼兒園:0763—5816493
【2017清遠市太和鎮中心幼兒園學位申請指南】相關投訴電話:區教育局教育股:0763—5820886、區教育局紀監室:0763—582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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