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急難型臨時救助情況+救助標準+審批程序

威海急難型臨時救助情況+救助標準+審批程序

哪些情況屬于急難型臨時救助?
答: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爆炸、雷擊等意外事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 , 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 。

急難型臨時救助的標準是什么?【威海急難型臨時救助情況+救助標準+審批程序】

答:造成人員傷亡、突發重大疾病等情況,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 , 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人均月城市低保標準2-5倍的急難型臨時救助金,特別困難的,每次救助不超過人均月城市低保標準的12倍 , 主要用于住院費用墊付、醫療救治或家庭基本生活費用 。

急難型救助的審批程序是什么?
答:對于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的嚴重后果的,各區市、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24小時內先行救助 , 并在5個工作日內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治療情況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等審核審批手續 。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對象發生此類情況的,無需重復認定身份 , 可簡化程序,靈活把握,給予必要的先行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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