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城鄉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長沙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長沙城鄉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長沙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長沙城鄉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更新時間:2021年10月29日
一、養老保險參保
1、擴大參保范圍
《辦法》明確,在長沙市范圍內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
2、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標準和繳費困難群體代繳檔次
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的實際情況及待遇結構優化的要求 , 將普通參保人員最低繳費檔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 。普通參保人繳費標準設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個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 多繳多得 。

對城鄉三無人員、重度殘疾人、城鄉低保人員、已納入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的對象等繳費特別困難群體 , 區縣(市)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繳費檔次給予全部代繳;對其他繳費困難群體 , 區縣(市)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繳費檔次給予部分或全部補貼 , 具體標準由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

二、養老金待遇
一是系統整合了長沙市近年來陸續出臺的年限基礎養老金、老年基礎養老金有關規定 。

為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長繳費、不斷保,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 , 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 , 標準為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每增加1年,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不含補繳年限);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按照不同年齡段 , 每月加發5元、10元、20元不等 。
二是整合完善了喪葬補助金有關規定 。
喪葬補助金標準為死亡當月當地的15個月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含年限基礎養老金和老年基礎養老金) 。
【長沙城鄉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長沙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三是整合了轉移接續有關規定 。
《辦法》整合明確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中待遇領取地確定、繳費年限計算等有關問題 。同時明確了“十四五”期間,在認定農村和城市低保對象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 體現了對困難群眾的傾斜 。
注意:長沙城鄉養老保險新政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 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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