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南陽市工傷鑒定機構

南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南陽市工傷鑒定機構

南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受理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用人單位;
二、工傷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
三、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
四、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五、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在1年內,由工傷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
辦理流程
1. 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 , 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南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南陽市工傷鑒定機構】

2. 審查:按照《工傷認定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對申請人提出的材料進行審查,并告知申請人初步審查意見 。需要補正材料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材料齊全的應當受理 。
3. 受理: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申請事項屬于本單位職權范圍,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 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的,應當及時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

4. 調查核實: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對事故事實進行調查核實 。
5. 決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
6. 送達: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決定分別送達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本人,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
7. 事后監管:將結論在網上公示 , 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
8. 復議、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辦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南陽市宛城區(縣)仲景街道范蠡東路1666號3號樓三樓南廳綜合服務區室(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0377-63139909
辦結時限及費用
30個工作日,不收費
辦理結果查詢
申請人可通過電話、河南政務服務網、河南政務服務網手機APP客戶端、政務服務大廳窗口等方式查詢該事項的辦理進程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