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東莞城鄉居民社保要同時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為什么東莞城鄉居民社保要同時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按照《關于建立全市城鄉一體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已將以村(社區)為單位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納入了統一制度、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基金調劑使用的全市社保體系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即需同步參保 。因此,已納入城鄉一體范圍的以村(社區)為單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也嚴格按照國家社保法的參保規定執行同步參保 。

【為什么東莞城鄉居民社保要同時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照《社會保險法》及我市有關以城鄉居民身份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年滿16周歲以上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本市戶籍居民,如未在企業以職工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均應在戶籍所在地社區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其參保險種包括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其中16周歲以上在校學生(憑有效在校證明材料)可只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 。對于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本市戶籍居民,在繳費上各級財政均給予相關的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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