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醫保關于參保關系轉移接續后長期照護保險待遇銜接通知

成都醫保關于參保關系轉移接續后長期照護保險待遇銜接通知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參保關系轉移接續后長期照護保險待遇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成都東部新區公共服務局、成都高新區社治保障局,各區(市)縣醫保局、財政局:
為完善我市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試點 , 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跨制度參保的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有效銜接,現就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轉移接續后長期照護保險待遇銜接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成都醫保關于參保關系轉移接續后長期照護保險待遇銜接通知】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期間,暫?;蚪K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3個月(含)內接續參加當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終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次月起,按城鄉居民長期照護保險政策規定享受待遇 。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期間,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年度結束后3個月(含)內以統賬結合方式接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從接續參保當月起 , 按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政策規定享受待遇 。

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期間,因征地農轉非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醫療保險待遇生效之月起,按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政策規定享受待遇 。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與《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試點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20〕16號)一致,此前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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