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公積金租房提取規定及相關材料

河南省直公積金租房提取規定及相關材料

在職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 , 本人及配偶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所需資料
1.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提供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繳納租金的憑證、提取人身份證 。
2.租賃普通自住住房
夫妻雙方提供鄭州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夫妻關系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 。

(二)其他規定
1.符合上述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填寫《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印鑒章 。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龍卡原件親自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經中心核查其身份證信息與中心管理系統內職工信息一致,《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可不加蓋單位印鑒章 。

2.上述證明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
3.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在房屋租賃期內,按照每月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用金額,一年(本次提取時間距上次提取時間滿12個月)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房屋租賃費用支付房租 。

4.租賃普通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每一自然年度(滿12個月)的提取總額不得高于租房時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50%,且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2000元 。
【河南省直公積金租房提取規定及相關材料】5.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住房公積金龍卡應處于正常狀態 。
6.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申請代辦的,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印鑒章 。
7.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在凍結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
8.參加省直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的職工,在對沖還貸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
9.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 - 12:00,下午13:00- -17:00 。每月28日以后不再辦理提取審批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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