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業保險待遇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

福州失業保險待遇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

【福州失業保險待遇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福州失業保險待遇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
答: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印發《福建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從2023年1月1日起,福建省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調整至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福州市失業保險金達到1764元/月 。

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 , 本人未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每滿1年可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資60%的標準(1176 元/月)領取1個月一次性生活補助費,補助期限最高不超過24個月 。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未滿一年,可恢復剩余待遇 。超過一年再次失業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期限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可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 , 單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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