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三限房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申購條件對比

東莞三限房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申購條件對比

共有產權住房中三限房取得預售證滿6個月后、配建安居房首次發布配售公告6個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配售單位可以對項目全部房源啟動第二階段銷售,可放寬銷售條件 。
1、放寬同住家庭成員要求

取消同住人要求,單身群體可申購 。
2、放寬社保要求
調整為本市戶籍累計在莞社保滿1年、非本市戶籍累計在莞社保滿2年 , 近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 (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村社區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3、放寬配售區域要求
配售房源進入第二階段銷售后 , 面向全市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購人配售 。
【東莞三限房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申購條件對比】4、設定優先分配順序
兼顧公平的同時向人才和多人家庭傾斜 。優先分配順序如下: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條件,符合原政策銷售對象基本條件,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資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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