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異地就醫住院報銷比例是如何界定的

南寧異地就醫住院報銷比例是如何界定的

異地就醫住院報銷比例是如何界定的?
答: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南寧異地就醫住院報銷比例是如何界定的】情況一:參保人員因參保地醫療技術條件限制,需要轉院到參保地外的地區住院治療的,在參保地住院治療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基金報銷比例為:轉院到廣西區內醫療機構的降低5%、轉院到廣西區外醫療機構的降低10% 。

情況二:參保人員在異地長期居住、工作、短期外出突發急診,經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住院的,按參保地住院治療報銷比例結算醫療費用 。
情況三:參保人員未經同意轉院、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在異地住院治療的,在參保地住院治療報銷比例的基礎上 , 基金報銷比例為:到廣西區內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降低15%、到廣西區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降低20% 。
小貼士:在廣西區內進行異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異地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不需要辦理異地就醫備案也可以直接結算,與是否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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