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困難群眾住院報銷政策 洛陽市大病統籌報銷規則


困難群眾住院報銷政策?
參保困難群眾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經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剩余合規自付醫療費用,按照以下比例和限額予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對分散供養特困供養人員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對集中供養特困供養人員按照90%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對于進入大病保險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比例按以上標準執行,年度救助最高限額為2萬元 。原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病種限制政策不再執行 。

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我市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居民個人不再繳費 。按照全省統一標準,參保居民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 1.1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報銷:1.1 萬元—10 萬元(含 10 萬元)部分報銷 60%;10 萬元以上部分報銷 70%;一年最高可報銷 40 萬元 。
【洛陽困難群眾住院報銷政策 洛陽市大病統籌報銷規則】大病保險報銷與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同步報銷,達到起付線后的費用 , 系統自動計算、核準金額,不需提供其他單獨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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