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居住證辦理 廊坊居住登記申報時間


居住登記申報時間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申報居住登記,且只能在一個地方辦理居住登記 。
【廊坊市居住證辦理 廊坊居住登記申報時間】居住登記申報方式

居住登記的申報方式分為以下三種:
(一)主動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申報;
(二)互聯網申報;
(三)訪查登記 。
居住登記申報材料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需向公安派出所(流管站)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和以下材料的原件:
(一)在出租房屋居住的 , 已經申領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的 , 提交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未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的,憑房屋產權證明、房主有效身份證件、雙方租賃協議辦理;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 憑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辦理;

(二)在自購房屋居住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
(三)在單位內部居住的,提交用人單位證明及勞動用工合同,也可以由用工單位登記造冊統一申報;
(四)親屬投靠的,提交房主房屋產權證明、房主有效身份證件和房主出具的實際居住情況證明;
(五)在校學生申報居住登記的,提交學生證或就讀學校開具的在校情況證明;
(六)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憑當地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申報;
(七)其他住所居住的 , 憑相關居住地就業、住址證明或民警走訪調查結果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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