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補充養老保險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山西補充養老保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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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補充養老保險
在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并行建立標準適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續的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補充養老保險”) 。激勵多繳多得、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普惠和傾斜相結合、體現子女孝善 。
繳費檔次
繳費檔次:已參加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并繳費,均可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 。參保人按年繳費,年繳費檔次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 。

繳費補貼
個人繳費后,政府將對個人繳費進行補貼(入口補) 。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 。同時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區對年滿50周歲、不足65周歲、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贍養人員、家庭)繳費給予補助 。

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男女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根據不同年齡細分為:
1.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年滿65周歲,并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繳費,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政府補貼(出口補)待遇,有補繳保險費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最長補繳年限不超過15年,補繳費用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

2.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至65周歲;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
個人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 。
領取標準
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出口補)和集體補助(出口補)組成,支付終身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待遇水平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 。
政府補貼(出口補):標準為每人每月2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無子女或子女無贍養能力、經有關部門認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的 , 每人每月再提高當年度規定金額(與低保、特困群體待遇不同時享受)
【山西補充養老保險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山西補充養老保險是什么】集體補助(出口補):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區對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進行補助,具體標準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區自行研究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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