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職工醫療 寧波職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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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職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規定
醫療保險用藥、醫療服務項目使用執行《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分甲、乙兩類藥品和項目,部分藥品和項目根據疾病種類、療程限定使用范圍 。

參保人員使用乙類藥品、乙類醫療服務項目需先由個人自付一定比例(乙類藥個人自付比例一般為1%或3%,個別乙類藥品自付比例為5%),再按醫保待遇支付 。
出院時 , 需帶與本次住院治療相關藥品的 , 不超過15天量 , 出院后尚需進行相關治療及使用相關醫用材料的,不應在住院醫療費中預先列支 。
【寧波職工醫療 寧波職工醫?;鹬Ц斗秶幎ā?/strong>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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