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 象山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標準

海曙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 象山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標準

象山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標準(附詳細標準)
積分分值表:
象山縣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指標體系(暫行)
分類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計分
審核、賦分單位
計分項目
1
文化程度
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大專(高職)學歷設置分值計分,按最高學歷計分 。
取得國家承認的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得50分,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得30分,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得10分,大專學歷的得5分 。按最高學歷計分 , 不累計得分 。
5-50
人力社保局
2
就業情況
與本縣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或持有本縣工商營業執照、承包農林漁業的,按登記就業年限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年限、承包農林漁業年限設置分值計分 。
本縣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得1分,每滿一年加0.2分 。
1.2-X
人力社保局
農林業兩畝以上有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流轉合同和村直接承包合同 , 期滿一年得1分,期滿5年(含5年)以上得2分,最高2分;漁業50畝以上有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流轉合同和村直接承包合同 , 期滿二年得1分,期滿5年(含5年)以上得2分,最高2分 。
1-2
1-2
鎮鄉(街道)
在本縣內登記投資設立企業(法人代表、股東、投資人或合伙人)、個體工商戶辦理營業執照經營期每滿一年得0.5分,最高5分 。(營業執照已注銷、被吊銷的不得加分) 。
0.5-5
市場監管局
3
職業技能
按專業技術等級或職業技能等級設置分值計分 , 按最高等級計分 。
取得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分別得55、35、20、10分;取得高級技師、技師任職資格、高級工、中級工職業資格分別得35、20、10、5分 。
10-55
5-35
人力社保局
在本縣從事體育、文藝、民間傳統工藝等行業的特殊技能和特殊專業人員,或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特殊人才,按不同類型設置分值計分 。
獲市級賽事一、二、三等獎分別得15、10、5分,獲市行業職能部門認定特殊稱號的得10分;獲省級賽事一、二、三等獎分別得30、20、10分,獲省行業職能部門認定特殊稱號的得20分;獲全國性計劃內賽事前八名的得20分 。

5-15
10
10-30
20
20
文體局
4
社會保險
按在本縣繳納社保年限設置分值計分 。
一年及以上起計 , 參加縣內社會保險且無中斷(不含補繳和單獨參加工傷保險)的得1分,每滿一年加0.2分 , 最高3分 。
1.2-3
人力社保局
5
住房情況
按在本縣擁有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房屋、居住集體宿舍、居住合法租賃房屋,分別設置分值計分 。
在本縣擁有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房屋得10分 。
10
國土資源局
在本縣居住集體宿舍、合法租賃房屋的得1分 。
1
住建局
6
居住年限
按有效居住證持有年限設置分值計分 。
取得居住證得1分 , 每滿一年加0.2分,最高3分 。
1.2-3
公安局
7
年齡結構
按年齡區間設置分值計分,低于18周歲或高于45周歲不得分 。
18—45周歲得1分 。
1
公安局
加分項

加分
項目
1
緊缺特殊
崗位
按在本縣從事緊缺、特殊職業(工種)崗位,給予設置分值加分 。
符合縣人力社保局每年調整公布的緊缺職業(工種)加3分 。
3
人力社保局
2
投資納稅
按在本縣設立個體工商戶、投資設立企業的注冊資本 , 給予設置分值加分 。
在本縣內投資設立企業的注冊資本(股東本人的實收資本)每200萬元加1分,最高5分;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資金數額(出資額)每50萬元加0.5分,最高5分 。其中合伙企業應是合伙協議載明的合伙者本人的實際出資額 。

1-5
0.5-5
市場監管局
2016年7月1日起在本縣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2萬元以上得1分,每多繳1萬加0.5分 。
1-X
財政局
2016年7月1日起投資企業繳納稅費總額在50萬以上的得1分 , 每多繳10萬加0.1分 。
1-X
國稅局
3
帶動就業
按在本縣創建創業實體、吸納就業并且繳納社保,給予設置分值加分 。
在象山縣內創建創業實體,且在其創業實體名下繳納社保滿一年得1分,最高10分;創業帶動就業,每帶動一人加0.2分(以社保繳納為準) 。
1-10
0.2-X
人力社保局
4
發明創造
按以第一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各級科技進步獎、參與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研發設置分值加分,不同項目可累計加分 。
第一發明人在本縣獲得有效發明專利授權一件得20分;實用新型專利授權一件得5分;獲得省、市、縣科技進步獎或省、市、縣科技項目一項分別得20、10、5分 。不同項目可累計加分 。
20
5
5-20
科技局
5
表彰獎勵
通過合法評選的各級各類先進、行政獎勵,或者參加市級、省級、國家級賽事并獲得名次的,按不同類別和名次設置分值;相同性質的按最高等級加分,不同性質的可累計加分 。
獲得鎮鄉(街道)及縣級部、委、辦、局表彰獎勵的,每次加5分;獲得縣級黨委、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獎勵的,每次加10分;獲得市級黨委、政府及省部、委、辦、局表彰獎勵的,每次加20分;獲得省級黨委、政府或國家級部門表彰獎勵的,每次加50分 。但是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才給予積分:(1)所獲獎項需為各級政府設立的獎項 , 不包括企業及行業協會;(2)集體項目參照個人項目計分;(3)同一項目多次獲獎的按最高獎勵計分,不同獎項可累計加分 。
5-50
流管辦
獲得省、市、縣級“見義勇為”獎的分別得50、30、20分,獲得國家級“見義勇為”稱號的得80分 。同一“見義勇為”行為,按最高級別稱號計分;多次“見義勇為”行為,可累計加分 。
20-X
公安局

6
參與公益
按注冊成為本縣各類志愿者和參加本縣志愿服務時間設置分值加分 。
按要求在“we志愿服務平臺”注冊成為本縣各類志愿者得0.1分,志愿服務時長每10小時加0.5分 。(僅限于縣流管辦、縣公安局、團縣委、縣慈善總會、縣紅十字會、縣獻血辦發起的活動)
0.1-X
團縣委
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縣參加無償獻血,登記成為或者已經捐獻造血干細胞、器官、遺體、角膜的 , 給予設置分值加分 。
在本縣內登記成為捐獻造血干細胞或人體器官(角膜、遺體)的得1分;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或人體器官(角膜、遺體)的得50分 。
1-50
紅十字會
在本縣內無償獻血每300毫升加2分,最高20分 。獲得“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的得80分;獲得“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的得50分;獲得“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銅獎”的得30分 。
2-20
0-80
獻血辦
按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或公益性非營利事業單位捐贈財物數量設置分值加分 。
累計捐贈資金或物資折價每1000元加1分,最高20分
1-20
民政局
賦分
項目
1
部門賦分
按協助、參與或完成有關部門指定的活動、工作等事項,給予設置分值賦分 。
流動人員積極協助、參與或者完成有關部門指定的活動、工作等事項,由該部門在賦分限額內 , 按照自定的規則直接賦分給流動人員,分值范圍為0.1-1分 。賦分過程和結果必須做到公開公正,流動人員無意見 。賦分部門每人每年賦分額度不能超過1分 。
0.1-1
賦分部門
2
鎮(街道)賦分
按協助、參與或完成居住地鎮(街道)指定的活動、工作等事項,給予設置分值賦分 。
流動人員積極協助、參與或者完成所在鎮鄉(街道)指定的活動、工作等事項 , 由該鎮鄉(街道)在賦分限額內,按照自定的規則直接賦分給流動人員,分值范圍為0.1-1分 。賦分過程和結果必須做到公開公正,流動人員無意見 。各鎮鄉(街道)每人每年賦分額度不能超過1分 。
【海曙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 象山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標準】0.1-1
居住地鎮鄉(街道)
3
村(社區)賦分
按居住地村(社區)制定的賦分辦法所得分數,拆算成設置分值賦分 。
通過各村(社區)申報評級,獲得賦分權及賦分額度,由各村(社區)按照自定的規則直接賦分給流動人員 。每人次分值范圍為0.1-1分 。賦分過程和結果必須做到公開公正,群眾無意見 。各村(社區)每人每年賦分額度不能超過1分 。
0.1-1
居住地村(社區)
4
單位賦分
按用人單位制定的賦分辦法所得分數,拆算成設置分值賦分 。
通過各企業申報評級,獲得賦分權及賦分額度,由各企業按照自定的規則直接賦分給從業人員 。每人次分值范圍為0.1-1分 。賦分過程和結果必須做到公平公正,職工無意見 。各單位每人每年賦分額度不能超過1分 。
0.1-1
用人單位
扣分
(凍結)
項目
1
違法犯罪
存在經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犯罪記錄的,視情節輕重扣分或凍結積分 。
本人近3年內受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所得綜合積分予以凍結,凍結期為5年;受行政罰款處罰的,所得積分予以凍結,凍結期為1年 。
積分凍結
公安局
存在經行政執法部門核實的行政處罰記錄的 , 視情節輕重扣分或凍結積分 。
根據本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評定等級為C的,所得積分予以凍結 , 凍結期為1年;評定等級為D的,所得積分予以凍結,凍結期為3年 。
積分凍結
財政局、國稅局
近3年內存在行政處罰記錄的,所得綜合積分予以凍結,凍結期為1年;登記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因未按要求年報等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或黑名單的,長期凍結積分 。但申請移出,經審核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滿1年后,解凍積分 。
積分凍結
市場監管局
2
違法生育
存在經衛生計生部門核實的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的,視情節輕重扣分或凍結積分 。
存在經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核實的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的,長期凍結積分 。
積分凍結
鎮鄉(街道)
存在經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核實的違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所得積分予以凍結,凍結期為5年 。
積分凍結
衛生計生局
3
違法失信
存在不良個人信用記錄,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決行為的 , 視情節輕重扣分或凍結積分 。
個人信用報告中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扣10分 。
10
人行象山縣支行
未按生效裁判文書確定日期履行權利義務的,長期凍結積分 。
積分凍結
人民法院
說明:在設置基礎分值的基礎上按年限或等級設定相應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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