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居住登記辦理條件及材料 江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江門居住登記辦理條件及材料 江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居住證前提辦理
在江門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 。
注意:申領居住證需先進行流動人口登記(居住登記申報),申報滿半年方可申領居住證 。
【江門居住登記辦理條件及材料 江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流動人口登記(居住登記申報)辦理條件及材料如下:

登記對象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江門市居住的公民 , 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報居住登記 。
所需材料
1、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等 。
2、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
3、申報人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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