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旅開區企業引進人才購房補助申報指南

泰安旅開區企業引進人才購房補助申報指南

泰安旅開區企業引進人才購房補助申報指南
1.補貼對象與標準
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間,在旅游經濟開發區企業初次就業或首次來旅游經濟開發區創辦企業時,40周歲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于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5日前在旅游經濟開發區轄區范圍內首次購買商品住房時,按照總購房款10%的標準核定購房補助金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5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夫妻雙方均符合購房補貼條件的,按學歷最高的一方給予補貼,一套住房僅可補貼一次 。
2.申報條件
?。?)申報補貼人員初次就業或創辦企業的,所在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納稅關系隸屬旅游經濟開發區;
 ?。?)申報補貼人員就業創業時須已畢業且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并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保并在企業工作;初次創業的,須為企業第一大股東,到位資金不低于50萬元且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00萬元 。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需完成預告登記并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或完成轉移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購買二手房的 , 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
 ?。?)申請人未婚的,所購商品住房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需為申請人單獨所有 。申請人申請時已婚的 , 所購商品住房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須為申請人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 。
3.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提供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僅在首次申請時提供);
②《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新引進高學歷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助匯總表》(見附件4)并附電子版;
③企業開戶銀行及賬號等信息 。
 ?。?)申請補貼人員提供材料
①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在國外取得博士、碩士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②城鎮職工社保繳費證明及現單位工作期間銀行工資發放明細(銀行柜臺打印或APP下載,須體現申請人本人和公司賬戶名稱);申請人屬創業人員的,還需提供企業驗資報告、股權證明、上年度審計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及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③《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新引進高學歷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助申請表》(見附件3);
④購房發票及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復印件及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在泰安市內的房產證明;
⑤其他視情況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
4.辦理流程
 ?。?)申報及初審 。用人單位根據申報通知組織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提出申請,按要求整理匯總相關資料,于8月18日前報旅游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部(靈山大街424號B103辦公室) 。個人未在規定時限內申報或提交資料的,視為主動放棄本次申請資格 。
 ?。?)復審 。旅游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部對申報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復審核對,并聯合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對申請人房產信息真實性進行審查 。

 ?。?)公示 。審批通過后 , 通過旅游經濟開發區官方網站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備案 。對公示無異議的,將補助發放人員名單反饋至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依據名單對享受購房補助的房屋進行三年房產交易監控 。
 ?。?)資金撥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規定程序,由旅游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 。企業須在一周內將補貼發放明細(經本人簽字、企業簽章后)交至旅游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部 。
5.權利限制
符合申請條件且已收到購房補助的申請人,原則上自購房補助收到之日起,3年內不得出售、撤銷享受補助的新購住房 。確需出售享受補助住房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在房產交易前(辦理或變更不動產登記、網簽登記前),享受購房補助人員到旅游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部領取《購房補助退回申請表》,并將所享受的購房補助資金原額返還旅游經濟開發區財務部門賬戶,同時提供資金轉賬證明及申請表 。
2.旅游經濟開發區財務部門確認資金返還后,將人員信息反饋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解除房產交易限制 。退回資金根據財政部門要求按程序予以退回或作為下一輪購房補貼重新發放 。
6.其他事項
【泰安旅開區企業引進人才購房補助申報指南】1.對不按時足額撥付補貼資金的企業 , 一經查實 , 除追繳所發資金外 , 三年內取消企業申報資格 。
2.對弄虛作假套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并追繳違規發放資金,五年內取消補貼申請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3.本通知由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
聯系電話:0538-8565381;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7:00 。
材料預審報送郵箱:lkq0324@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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