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雙打比賽規則

1、發球 。
在雙打中 , 球應先后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如果裁判員對運動員發球合法性有懷疑,在一場比賽中第一次出現時 , 判重法球,并警告發球方 。此后,裁判員對該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發球的合發性再次懷疑,將判接發球方得一分 。
2、比賽次序 。
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發,再由接法球員還擊,然后由發球員的同伴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還擊,此后,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還擊 。
3、計分 。
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 , 下列情況運動員得1分 。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 。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
4、發球、接發球和方位的次序 。
在獲得每2分之后,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次類推 , 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10分,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球次序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
5、確定發球員 。
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 。在以后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后,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 。
6、決勝局位置變化 。
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5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一局中 , 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 。在決勝局中 , 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
7、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 。
【乒乓球雙打比賽規則】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并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 , 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進行糾正,繼續比賽 。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并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 , 按場上比分 運動員應站的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
8、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的分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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