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購房補貼

蘭州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購房補貼

蘭州新區高層次人才安居保障包括
(一)配置人才公寓 。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A、B、C類高層次人才,在用人單位無法提供住房的前提下,在有效期內可免費入住人才公寓;D類人才按人才公寓租賃價格減半收費 。
(二)租房補貼 。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在用人單位無法提供住房的前提下,A、B、C類人才按實際月租房款的100%給予租房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元/月 。D類人才按實際月租房款的50%給予租房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元/月 。租房補貼與人才公寓不可同時享受 。


(三)購房優惠 。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聘用)且社保繳納滿6個月的高層次人才,在新區購置首套住房時可享受團購房優惠政策 。
(四)安家補貼 。用人單位全職引進的A類、B類、C類人才和落戶新區的D類人才,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且社保繳納滿6個月的,按實際購房款的50%、40%、30%、20%給予安家補貼,其中A類人才最高不超過50萬元,B類人才最高不超過40萬元,C類人才最高不超過30萬元,D類人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安家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和資金供給方式分類予以保障:全額撥款單位由新區財政全額予以保障;其他企事業單位由新區財政和所在單位按照5∶5的比例分別予以保障 。安家補貼首次撥付20%,其余四年根據考核情況逐年撥付 。其中,年度考核優秀按年撥付資金的100%撥付,良好按年撥付資金的80%撥付,合格按年撥付資金的60%撥付,基本合格及以下取消當年資金撥付 。

【蘭州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購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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