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民間動物保護組織收容救助犬只申請養犬登記辦理

南寧民間動物保護組織收容救助犬只申請養犬登記辦理

一、養犬登記
1、情形:
民間動物保護組織對收容救助的流浪犬、棄養犬應當按照《條例》的相關規定先向所 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后再申請辦理養犬登記,免繳養犬管理服務費 。
2、申請提交的材料;
2.1 民間動物保護組織、社會團體合法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2 合法有效的每只犬只免疫證明;
2.3 符合規定的每只犬只照片;
2.4 養犬地證明;
2.5 屬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證明 。
二、延續登記
1、情形:

養犬集體登記證有限期滿十日前申請延續登記 。
【南寧民間動物保護組織收容救助犬只申請養犬登記辦理】2、申請提交的材料:
2.1 每只犬只免疫證明;
2.2 養犬集體登記證 。
三、注銷登記
1、情形:
流浪犬、棄養犬只在辦理登記后死亡、失蹤 。

2、申請提交的材料:
2.1 屬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證明;
2.2 死亡犬只相片;
2.3 犬只失蹤、死亡情況說明;
2.4 南寧市養犬集體登記證;
2.5 經辦人身份證明 。
四、變更登記
1、情形:
流浪犬、棄養犬只在辦理登記后 , 被單位和個人領養且在一般管理區內飼養的或者被領回的或者被認領的 。
2、申請提交的材料:
2.1 犬只相片及基本情況說明;
2.2 屬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證明;
2.3 犬只領養協議書;
2.4 領養人、認領人身份證明;
2.5 南寧市養犬集體登記證;
2.6 經辦人身份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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