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佛山共有產權房什么時候可以申請


【佛山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佛山共有產權房什么時候可以申請】佛山共有產權房什么時候可以申請?
答:共有產權住房建設計劃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實施 。
最新消息: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2020年于5月28日日印發,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據《實施意見》,符合條件的戶籍居民和新市民均可申購共有產權住房,并享受入學等服務 。

什么是共有產權住房?
房源
共有產權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實行政府與承購人按份共有產權,并限定處分權利的政策性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 。

產權
承購人的產權份額為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占評估價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為政府產權份額 。承購人不得分割個人產權份額以及增購政府產權份額 。政府產權份額由政府指定的國有機構等專業運營管理機構代為持有,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具體管理服務工作,包括與承購人簽訂配售合同、日常管理、回購及再上市交易等事項 。

共有產權住房
主要采取如下渠道籌集
一是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建設;
二是通過“限地價、競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
三是在城市更新(“三舊”改造)項目中配建;
四是收購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五是轉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
六是接受捐贈等其他合法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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