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禪城共有產權房房源 佛山共有產權房可以轉讓嗎?


佛山共有產權房可以轉讓嗎?
答: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近日印發,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 有效期3年 。
《實施意見》提出 , 承購人取得共有產權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的(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允許轉讓其所持有的產權份額 。

承購人需轉讓的,應當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代持機構提交轉讓申請 。經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該承購人所持有的產權份額原則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代持機構通過綜合評分、搖號抽簽等方式 , 轉讓給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 。原承購人所持產權份額收益歸其所有 。轉讓時成交價格低于購買時成交價格,代持機構不予補償差價 。

拓展閱讀:承購人不得擅自出租轉借

《實施意見》明確,共有產權住房應當用于承購人自住 。承購人應當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共有產權住房,不得擅自出租轉借、長期閑置或改變用途 , 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 。
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在同一小區的,應當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業服務和承擔同等義務 。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不得在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間設置圍墻等物理隔離進行區別對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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