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佛山南海區公租房本區戶籍申請條件


2020年6月17日,南海區重新修訂出臺了《佛山市南海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
【佛山市南海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佛山南海區公租房本區戶籍申請條件】根據《實施細則》,南海公租房本區戶籍人員申請對象為:南海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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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公租房本區戶籍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2.申請人應當具有南海區戶籍并在本區居住或工作 。申請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區的,可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
3.申請時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個人)資產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標準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南海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含) 。
②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收入在上一年度南海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以上至3倍(含)以下 。
③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收入在上一年度南海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上至上一年度南海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線(含)以下 。

④其他住房困難家庭: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佛山市內注冊資本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的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在佛山市內擁有汽車的,汽車價值需低于15萬元,且數量不得超過1臺(自有汽車價值以購車發票為準 , 每年折舊率為8%,無購車發票的應提供有資質評估機構的車輛評估報告) 。
?申請人如有佛山市內住宅、商業及停車位,按租賃合同租金或市場租金作為家庭收入計算 。
?南海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或資產任一標準達到“其他住房困難家庭”的家庭收入或資產條件的 , 均按此檔審核 。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南海區內無自有住房,或現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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