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標準提至1900元


佛山從12月1日起正式執行《關于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的通知》,明確佛山市全自理、半自理和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均進行不同程度上調,其中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00%確定)由1720元/人月提高到1900元/人月 。
通知具體內容:
一、從2021年12月1日起,對全市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進行調整,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確定)由86元/人月提高到95元/人月,半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確定)由1032元/人月提高到1140元/人月,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00%確定)由1720元/人月提高到1900元/人月 。


二、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所需資金由各區財政按照原資金渠道籌措解決 。
三、及時足額發放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資金 。集中供養特困人員 , 于每月20日前直接撥付到供養服務機構,統一用于供養服務機構照料護理開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按照委托照料護理服務協議支付費用,于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直接撥付到簽訂委托照料護理服務協議的機構或委托照料護理的人員賬戶 。

擴展資料:
佛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通知:
1、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 。
2、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1元/小時 。
【佛山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標準提至1900元】3、新標準于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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