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護區的概念是在哪一年提出的 我國自然保護區分為哪幾類

海洋保護區的概念是在哪一年提出的 我國自然保護區分為哪幾類

海洋保護區的概念是在1962年提出的 。1962年,世界國家公園大會首次提出了海洋保護區的概念 。海洋保護區指的是通過法律等有效程序建立的對其中部分或全部環境進行封閉保護的潮間帶或潮下帶陸架區域 。

海洋保護區的目標
1988年,在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第十七屆全會的決議案中,確定了海洋保護區的目標在于:通過創建全球海洋保護區代表系統,并根據世界自然保護的戰略原則,通過對利用和影響海洋環境的人類活動進行管理 , 來提供長期的保護、恢復、明智地利用、理解和享受世界海洋遺產” 。


海洋保護區在狹義上的定義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
【海洋保護區的概念是在哪一年提出的 我國自然保護區分為哪幾類】海洋保護區在廣義上的定義 , 指為管理海洋資源和空間,保護脆弱生境或瀕危物種而劃定的任何海岸帶或開闊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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