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于謙之死

【明于謙之死】明朝于謙之死具體經過如下:景泰八年,明代宗朱祁鈺病重 , 正月壬午 , 石亨和曹吉祥、徐有貞迎接上皇恢復了帝位 , 宣諭朝臣以后,立即把于謙和大學士王文逮捕入獄 。誣陷于謙等和黃囗制造不軌言論,又和太監王誠、舒良、張永、王勤等策劃迎接冊立襄王 。石亨等拿定這個說法,唆使科道官上奏 。都御史蕭維禎審判定罪,坐以謀反 , 判處死刑 。王文忍受不了這種誣陷,急于爭辯 , 于謙笑著說:“這是石亨他們的意思罷了,分辯有什么用處?”奏疏上呈后,英宗還有些猶豫,說:“于謙是有功勞的 ?!毙煊胸戇M言說:“不殺于謙,復辟這件事就成了出師無名 。”明英宗的主意便拿定了 。正月二十三日,于謙被押往崇文門外 , 就在這座他曾拼死保衛的城池前,得到了他最后的結局 , 斬決 。史載:天下冤之!遂溪的教諭吾豫說于謙的罪應該滅族,于謙所推薦的各文武大臣都應該處死 。刑部堅持原判這才停止 。千戶白琦又請求寫上他的罪行 , 刻板印刷在全國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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