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的適應癥


血液透析的適應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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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的原則從原則上來說,血液透析只有相對的禁忌證,沒有絕對的禁忌證 。它不僅適用于急性、慢性腎功能衰竭的治療 , 而且也用于治療部分內科疾病及部分藥物中毒,具體請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治療 。

急性腎功能衰竭的血透指征急性腎功能衰竭患者凡有以下任何一項即為血透指征:
1.三日以上少尿(400ml/d以下)或兩日無尿(100ml/d以下)
2.水潴留、肺水腫、胸水等;出血傾向(如消化道出血);精神神經系統癥狀
3.血肌酐大于5.0mg/dl(442μmol/l),血尿素氮大于28.5μmol/l 。
4.血清鉀大于6.0mmol/L 。
5.血HCO3-小于15mmol/l
6.高代謝狀態,血肌酐每日增高88.4μmol/l以上,和(或)血尿素氮每日增高10.7mmol/l以上 , 血清鉀每日增高1mmol/以上,或者二氧化碳結合力每日降低2lmmol/以下 。

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血透指征1.臨床癥狀
①少尿、夜尿增多
②腎性貧血
③重度高血壓
④失眠、頭痛
⑤惡習、嘔吐
⑥體液潴留
具備上述六項中三項以上者 。
2.腎功能檢:血肌酐大于以上8mg/dl,肌酐清除率小于10mI/min
3.輕度活動困難:因慢性腎衰輕度活動困難者

某些特殊疾患的血透指征1.高鉀血征,內科常規治療不能糾正者 。
2.嚴重代謝性酸中毒,藥物不能糾正者 。
3.水潴留,高度水腫(全身水腫,胸水,腹水等)
4.高鈣血癥 。
5.高尿酸血癥 。
6.某些藥物中毒(適合于藥物分子量小,水溶性與血漿蛋白結合率低的) 。
【血液透析的適應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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