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機動車上牌 珠海機動車變更登記受理條件

珠海機動車變更登記受理條件
對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記地、同一號牌種類的兩輛非營運機動車,可以申請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 。對已辦理互換業務的號牌號碼,如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再次互換的,自辦理互換業務1年后,方可提出申請 。
注:辦理互換業務須將涉及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
受理范圍:個人申請或單位申請 。
拓展材料:
【珠海市機動車上牌 珠海機動車變更登記受理條件】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并交驗機動車 。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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