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修改政策解讀( 二 )


10.虛假申報如何處理?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隱瞞、虛報相關信息,或偽造相關證明材料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移送區城管執法部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規定予以處理;所在單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向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建議相關部門及時檢查該單位的勞動工資、財務管理等情況;相關個人、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同時,隱瞞虛報和虛假證明行為的相關信息按本市社會信用管理相關規定提供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
【嘉定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修改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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