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州花都區引進優秀人才住房補貼申報指南

?補貼標準及核撥方法
(一)新引進的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才、港澳地區優秀人才和優秀外國專家
1、住房補貼總額10萬元;
2、分三次發放,首次核撥2萬元、第二次核撥3萬元、第三次核撥5萬元;
3、首次申請應在花都區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后(境外人才可提供個人所得稅繳納滿6個月證明)提出,第二次申請應在首次申請1年后提出,第三次申請應在第二次申請1年后提出 。首次申請應在引進之日起3年內提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
(二)新引進入戶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1、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和博士研究生總額5萬元,碩士研究生總額3萬元;
2、新引進入戶優秀人才住房補貼分兩次發放,其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和博士研究生首次核撥2萬元、第二次核撥3萬元;碩士研究生首次核撥1萬元、第二次核撥2萬元;
3、首次申請應在入戶后在花都區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后提出,第二次申請應在首次申請1年后提出 。首次申請應在引進之日起3年內提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
?申領條件
花都區引進優秀人才住房補貼對象為《花都區親商助企二十六條》印發后(即2020年3月16日以后)區內企業新引進的以下幾類優秀人才 。
上述區內企業是指工商注冊地、稅務管理關系在花都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且經營范圍中不含人力資源外包、勞務派遣服務等人力資源服務內容的企業 。
對于已享受花都區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公寓租住、購房獎勵、安家費等優惠政策或資助的人才,不再發放花都區引進優秀人才住房補貼 。
(一)新引進的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才、港澳地區優秀人才和優秀外國專家
1、申領對象
(1)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才
屬于以下區內重點企業引進,并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 。(高級管理職務為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的人員 。)
①上年度納稅(地方庫)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
②花都區年度重點項目中的產業建設項目和總部項目;
③區委、區政府明確支持發展和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重點企業;
④上年度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及信息化等行業重點企業100家;
⑤上年度綜合金融業增加值和納稅情況,金融相關機構排名前30名企業 。
(2)港澳地區優秀人才
區內企業引進的,具有全球前200名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有學士以上學位的港澳人才 。上海交通大學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THE世界大學排名、英國Quacquarelli Symonds公司發布的QS 世界大學排名,提供任一排名均可 。
(3)優秀外國專家
區內企業引進的,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的外國高端人才 。
2、申領條件
(1)工作條件
申請人需在花都區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且申請住房補貼時,社會保險關系仍在該企業,社會保險無補繳、代繳情況 。申請人為境外人才的,可提供個人所得稅繳納滿6個月證明 。
(2)年齡條件
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才的申請人年齡未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港澳地區優秀人才的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4周歲;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不受年齡限制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申請時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
(3)居住條件
申請人應在花都區范圍內有長期合法住所,包括租房和購房兩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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