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的高管與一紙監管函:海富通基金陷多事之秋( 三 )


就海富通而言,該公司此前就曾出現過風險事件 , 均對機構發展造成很大負面影響 。
2018年9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上海一中院的一則刑事判決書 , 該判決書顯示 , 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謝志剛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并被提起公訴 。
謝志剛于2013年9月加入海富通基金,隨后擔任基金經理,開始逐漸管理多只產品 。直至2015年6月11日,“倉促”離職,離職原因是“個人原因” 。隨即在一年后的2016年 , 被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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