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父親被打死一案兩人獲刑 審判長:村支書系一人到場 未見持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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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舉報父親被打死一案兩人獲刑 審判長:村支書系一人到場 未見持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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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青藝、劉得見故意傷害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分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青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劉得見有期徒刑八年;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119240.08元 。
被告人劉青藝、劉得見的行為為什么構成故意傷害罪?劉青藝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對二被告人的量刑主要出于哪些考慮?本案是否遺漏了被告人?被害人近親屬反映的涉黑團伙是否存在?被害人近親屬反映的板木派出所不作為促進被害人死亡的情況是否存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就此案進行了回應 。
1 。劉青藝、劉得見的行為為什么構成故意傷害罪 , 而不是故意殺人罪?
審判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既遂的結果相同,并且都是故意犯罪,因此實踐中有時易將兩罪混淆,但這兩個罪名是有明顯區別的 。故意傷害罪中,行為人主觀上僅有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 , 死亡結果是違背行為人意愿的 , 其主觀上對死亡結果僅有過失 。故意殺人罪則不同,在故意殺人罪中,行為人或者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或者明知被害人可能死亡而持放任態度,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并不違背行為人意愿 。
具體到本案中,被告人劉青藝、劉得見與被害人葉洪青平素并無矛盾,僅因酒后言語不和產生爭執 。二被告人毆打被害人的手段是拳打腳踢,并未持任何作案工具 。雖然廝打過程中被害人被打倒時頭部觸地 , 劉青藝跺了被害人頭部,但隨后被害人起身繼續與被告人廝打并正常走動,直至最后被同村人送回家 。在飯店及附近的加油站 , 被害人均未顯示出遭受重創不能行動的情況,二被告人亦未在其離開時實施追打或有“見死不救”的表現,故縱觀本案案發前因、加害手段、加害行為結束后被害人的狀態,二被告人主觀上并無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的故意 , 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二被告人多次毆打被害人,被害人最終因重度顱腦損傷致以中樞神經系統為主的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二被告人的加害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均構成故意傷害罪 。
2 。被告人劉青藝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
審判長:根據法律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 , 不負刑事責任 。”具體到本案中,雖然葉洪青曾持啤酒瓶欲砸劉青藝但隨即被人攔下,后葉洪青又持不銹鋼盆砸劉青藝亦未砸中,劉青藝曾被勸架人推拉出飯店門外又返回與葉洪青廝打 。從整個打架過程看 , 劉青藝與葉洪青均系赤手空拳打擊對方 , 在場人員多次勸阻均未能將二人勸開 , 二人都有積極加害對方的故意 , 屬于互毆 。劉青藝并不具備防衛緊迫性和必要性的條件 , 其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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