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辦學校招生 2020東莞東城公辦中小學招生簡章

1.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有正常全國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
2.招生辦法
(1)公辦學校招生類別: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級或以上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鎮街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積分制入學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招生辦法:
A.起始年級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管理中心統籌安排入學,以公辦學校解決學位為主,公辦學位不足時,安排入讀東城屬民辦學校,享受學位定額補貼且不限定學校;可提供公辦學位而自行放棄的,將取消定額補貼資格(詳見附件1.2020年東城街道公辦中小學招生簡章);
B.公辦小學一年級,通過增容挖潛,在第一小學新增10個班,共450個學位,將安排以下類別學生入讀:2020年新遷入戶東城的戶籍生、積分入學學生39名、企業人才子女、以及第二小學和第三小學超出招生計劃需要分流的學生;
C.公辦初中一年級,安排2014年8月31日前已入戶東城的戶籍生和被抽中入讀的各類政策生入學,其他未能安排入讀公辦初中一年級的學生,將安排入讀東城屬民辦學校,享受學位定額補貼且不限定學校,每人5000元/學期;每位學生在申報公辦初中一年級的同時,需申報1至5所東城屬民辦學校志愿,確保公辦學位不足時能夠順利安排入讀民辦學校 。
(2)民辦學校
招生類別:戶籍和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A.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B.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民辦學校時,須選擇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作為“家長方”申請入學,其中:
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
家長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
招生辦法: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詳見2020年東城街道民辦學校招生計劃表)的民辦學校,全部由教育管理中心組織實施電腦派位錄取 。

東莞公辦學校招生 2020東莞東城公辦中小學招生簡章

文章插圖
【東莞公辦學校招生 2020東莞東城公辦中小學招生簡章】
東莞公辦學校招生 2020東莞東城公辦中小學招生簡章

文章插圖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