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


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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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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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知道,不管是在現在還是什么時候,吃的食品是一定要保證安全的,所以現在的話也是有關于食品安全保護法的 。那么在古代,如果出現食品不合格的話,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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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民以食為天,中國人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食品安全 。只不過,古代沒有化學化工品污染 , 也不會有農藥使用超標的問題,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放心的 。
針對食品安全問題,最早在我國周代就有相關規定,“五谷不時,果實未熟,不鬻于市”,意思就是說五谷不到時節,果實還沒有成熟,不能到市場上買賣 。
其實在漢朝之前,老百姓的餐桌上 , 很難有出現食品安全的機會 。時令蔬菜加上粗加工的五谷,偶爾有些新鮮的漁獲,已經算是不錯了 。
到了漢朝,張騫出使西域,帶回來一大堆的蔬菜水果,像黃瓜、石榴、葡萄、香菜之類的,大大豐富了老百姓的餐桌 。當然,漢唐時期國家穩定 , 社會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 , 食品安全也就值得關注了 。
古代食品不合格會受到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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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食品安全 , 最容易中招的就是肉類 , 肉類容易變質有毒 , 所以也是監管的重點 。唐朝法律規定:知道肉有毒的,要立刻銷毀,繼續售賣的,杖九十 。如果知道有毒還賣給別人,致人中毒生病的,關押一年 。如果因為售賣毒肉致人死亡的,判死罪 。
宋明時期的飲食更加豐富了,相關律法也是繼承了唐朝 , 除了嚴厲的杖刑(比如賣個注水肉,都要杖刑六十八十的),只要食品問題致人死亡的,最高是要判絞刑的 。
相對來說,雖然古代的食品比現在天然的多 , 安全問題也比較少,但是一旦出問題,懲罰還是很重的 。
2、古代食品安全有哪些刑法我國在古代不同朝代有各朝代對食品的管理規定,如在漢朝:《二年律令》規定:“諸食脯肉 , 脯肉毒殺、傷、病人者,亟盡孰(熟)燔其余 。其縣官脯肉也,亦燔之 。當燔弗燔 , 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贓),與盜同法 。”即肉類因腐壞等因素可能導致中毒者,應盡快焚毀變質食品,否則將處罰肇事者及相關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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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唐律疏議》規定:“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余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并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絞 。”
宋代:為了加強對食品摻假、以次充好等食品質量問題的監督和管理,規定從業者必須加入行會,而行會必須對商品質量負責 。同時 , 《宋刑統》規定,如果賣肉者無意中將變質的肉賣出,導致買肉者食用后中毒,剩下的肉要迅速焚毀,如果不按規定焚毀,則杖打九十 。如果賣肉者明明知道肉已經變質,還要賣給他人,則流放一年;致他人死亡的,要處以絞刑 。
幾點啟示:首先,古代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都施以“重典”,規定以有毒食品致人死命者 , 要被判處絞刑;其次,古代政府對于食品安全的監管強調的不僅僅是食品衛生、食品安全,而且對摻假等食品質量問題的監管也毫不含糊;第三,古代政府對食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管的同時,還引入了行會管理,通過行業自律 , 對食品質量進行把關并監察其不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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