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南京人才安居最新政策


持續更新 南京人才安居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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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2日生成了《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的通知》,本辦法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發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寧政發〔2017〕99號)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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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的政策里面 , 其中關于F類人才租賃補貼有調整,具體如下:
【持續更新 南京人才安居最新政策】F類人才租賃補貼與人社部門的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存在部門交叉檢驗不及時,部分人才重復享受補貼等情況,本次將兩類補貼進行了合并,F類人才安居租賃補貼統一納入市人社的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租賃補貼的受理、標準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的相關規定執行 。
也就是,本科、碩士、博士補貼標準仍然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補貼期限由5年調整為累計3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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