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橫州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

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法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規范入學程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2〕253號)要求,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入學原則
(一)堅持“兩為主”原則: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校為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中心學校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
(二)堅持規范程序原則: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按照程序申請,并嚴格按程序審核辦理 。
(三)堅持監督落實原則:市教育局、各鄉(鎮)中心學校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將其列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工作重點,認真抓好落實 。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對象
本實施細則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在本市居住、務工或經商的非本市戶籍或本市戶籍跨鄉鎮居住的務工或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
三、入學條件及所需材料
(一)隨遷子女
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隨父母到輸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
父母須持有我市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在流入地有合法穩定住所(持續合法居住半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可申請入學 。入學必須提供下列原始證明材料:
1.市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 。
2.家庭人員信息證明 。
隨遷子女父母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 。如父母與隨遷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以及《出生醫學證明》 。
3. 隨遷子女父母在輸入地連續居住滿半年以上的相關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 。
①隨遷子女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②在小區居住且暫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用憑據;
③自建樓房且暫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居住社區的證明;
④房屋租賃證明(含:租賃合同、繳納租金憑據、租住社區或小區物業出具的證明) 。
4.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誠信承諾書(附件1) 。
以上四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3份,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農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
父母須持有我市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在流入地有合法穩定住所持續合法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業時間滿半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可申請入學 。入學必須同時提供下列原始證明材料:
1.市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 。
2.家庭人員信息證明 。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 。如父母與隨遷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以及《出生醫學證明》 。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在輸入地連續居住滿半年以上的相關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 。
①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②在小區居住且暫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用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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