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橫州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 二 )


③自建樓房且暫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居住社區的證明;
④房屋租賃證明(含:租賃合同、繳納租金憑據、租住社區或小區物業出具的證明) 。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合法穩定就業證明 。
①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持有的工商營業執照;
③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已在我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如無社會保險清單的,則要提供滿半年以上的工資收入銀行流水清單(至當月) 。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不需要提供第①③點的材料 。
5.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誠信承諾書 。
以上五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3份,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
(三)本市戶籍隨跨鄉鎮務工的父母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指父母屬橫州市戶籍,跨鄉鎮務工(包括受聘于企事業等單位務工,經商、辦企業和自謀職業),子女隨父母在務工鄉鎮居住,需申請到小學、初中就讀的學生 。
父母須在輸入地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持續合法居住半年以上)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業時間滿半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可申請入學 。入學必須同時提供下列原始證明材料:
1.家庭人員信息證明 。
本市戶籍隨在輸入地務工的父母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 。如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以及《出生醫學證明》 。
2.本市戶籍隨在輸入地務工的父母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在輸入地連續居住滿半年以上的相關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 。
①橫州市戶籍隨在輸入地務工的父母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②在小區居住且暫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用憑據;
③自建樓房且暫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居住社區的證明;
④房屋租賃證明(含:租賃合同、繳納租金憑據、租住社區或小區物業出具的證明) 。
3. 本市戶籍隨在輸入地務工的父母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合法穩定就業證明 。
①父母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②父母持有的工商營業執照;
③父母已在橫州市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如無社會保險清單的,則要提供半年以上的工資收入銀行流水清單(至當月) 。
父母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不需要提供第①③點的材料 。
4.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誠信承諾書 。
以上四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3份,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做好隨遷子女的入學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的體現,各鄉(鎮)中心學校務必要將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每項工作抓實做細 。
(二)摸清底數合理安排
對隨遷子女過于集中而學位不足的區域或學校,各鄉(鎮)可根據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科學合理確定隨遷子女入學排序規則,對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在流入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已合法穩定就業,且居住證領取時間、連續居住時間和連續就業時間滿半年及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申請入學時應優先排序 。公辦學校招收本地戶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學位的,空余學位應用于統籌安置符合條件、同等條件下排序靠前的隨遷子女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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