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第一期積分落戶準遷證發放指南

2022年第一期居住證積分落戶《準予遷入證明》的相關說明:
2022年第一期居住證積分落戶人員名單公示期將于6月16日結束 。為保障積分落戶人員順利辦理戶籍遷移手續,現就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發證時間:
公安機關接到市人社部門轉遞落戶名單后,需通過數據核驗、導庫等工作,預計6月20日開始打印發放《準予遷入證明》,7月初(公示結束20個工作日)發放完畢 。
二、發放方式:
《準予遷入證明》通過EMS郵政速遞方式郵寄至申請人網上申報時預留的收件地址,請保持預留電話號碼通訊暢通 。
三、信息修改:
《準予遷入證明》登記信息如有誤,申請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予遷入證明》以及信息變更涉及的相關證明材料到以下地點進行修改 。
(一)落戶在市區的申請人《準予遷入證明》修改地點:
天津市河東區衛國道148號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
咨詢電話:12345 24538075
【2022天津第一期積分落戶準遷證發放指南】(二)落戶在濱海新區的申請人《準予遷入證明》修改地點:
天津市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融合路681號寶策大廈積分落戶公安窗口 。
電話:66897743
四、常見問題:
(一)收到《準予遷入證明》后,如何辦理戶口遷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不動產權證》等材料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在津落戶 。
(二)《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為40天,請您在有效期內及時辦理戶口遷移 。
(三)原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戶口遷移證》時,遷出原因沒有“務工”選項,怎么辦?
答:辦理《戶口遷移證》時,遷出原因如沒有“務工”選項,可以選擇“其它”選項 。
(四)為維護積分落戶申請人合法權益,防止非法中介損害申請人利益,公安機關特別提示申請人在辦理積分落戶過程中不要輕信以盈利為目的的戶口幫辦網站,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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