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積分落戶準遷證常見問題 天津積分落戶拿到準遷證

積分落戶準遷證常見問題:
【天津積分落戶準遷證常見問題 天津積分落戶拿到準遷證】(一)收到《準予遷入證明》后 , 如何辦理戶口遷津?
答:首先 , 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領取《戶口遷移證》 。然后 , 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不動產權證》等材料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在津落戶 。
(二)《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為40天 , 請您在有效期內及時辦理戶口遷移 。
(三)原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戶口遷移證》時 , 遷出原因沒有“務工”選項 , 怎么辦?
答:辦理《戶口遷移證》時 , 遷出原因如沒有“務工”選項 , 可以選擇“其它”選項 。
(四)為維護積分落戶申請人合法權益 , 防止非法中介損害申請人利益 , 公安機關特別提示申請人在辦理積分落戶過程中不要輕信以盈利為目的的戶口幫辦網站 , 提高警惕 , 謹防受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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