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醫學院2021年招生網 2022海南醫學院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二 )


第四條招生專業【海南醫學院2021年招生網 2022海南醫學院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1.本科層次:共有30個招生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學、精神醫學、麻醉學、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護理學、助產學、臨床藥學、藥學、中藥學、海洋藥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醫學信息工程、生物信息學、環境科學、生物技術、應用統計學、應用心理學 。
2.高職(專科)層次:共有5個招生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藥學 。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工作,審議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等,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委員會下設普通本專科招生辦公室(掛靠在教務處)和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 。
第六條學校紀檢監察二處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第七條經教育部批準,學校2022年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錄取過程中,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新生錄取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
(二)當投檔分數相同時,新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
(三)內蒙古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
(四)當所報專業志愿均未錄取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時,新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政策允許專業組內調劑的,在專業組內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原則上作退檔處理 。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則上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錄取時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 。
第十條體檢要求:嚴格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特別提示:醫學類各專業、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及應用心理學專業不招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考生 。
第十一條我校外國語言教學只開設英語語種,學士學位授予對英語等級有要求,建議高考外語科目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
第五章 報到、注冊及畢業
第十二條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附有關證明材料)形式向所屬二級學院黨委請假并報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
第十三條新生報到時,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 。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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