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投靠養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投靠父母落戶政策

外省市投靠養父(母)
滿足條件:
我市戶籍公民收養子女 , 取得《收養登記證》 , 收養人在我市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
被收養人已在外省市辦理戶口登記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 , 經我市公安機關DNA打拐比對排除后 , 可以向養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
所需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收養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收養人《居民戶口簿》;
【天津投靠養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投靠父母落戶政策】4.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
5.我市刑偵部門出具的DNA打拐比對鑒定材料;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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