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意見


(三)考評方法:總部企業自認定備案之日起設定3年考評期 。采取季度考評和年度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年度考評一般安排在次年6月份 。年度考評得分70分為達標分,未達標的不予獎勵 。
三、獎勵措施
(一)企業年度考評得分達到70分及以上的,按相應系數折算出最終得分,每分獎勵1萬元 。
(二)企業當年經營不足12個月的,其考評分可以按實際經營月份數進行折算 。折算后考評分達標的,可以按實際考評得分與最低系數折算出的最終得分進行獎勵 。
(三)企業累計考評分值達到70分及以上的,可申請季度預結算、預獎勵 。
(四)每年評選若干個總部經濟特別貢獻獎企業,并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 。
(五)重大總部企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處理 。
四、組織機構
建立樂清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府辦、市委人才辦、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負責市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調、統籌、督促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開展,對總部企業進行動態跟蹤,定期通報相關情況 。
組建總部企業考評工作組(以下簡稱“考評工作組”),由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牽頭,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成,負責對總部企業的綜合評價 。
五、工作流程
(一)企業認定程序 。
1.符合認定標準的企業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2.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審,報市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原則上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并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至各成員單位 。
(二)綜合考評程序 。
1.總部企業按季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各項評價指標數據和依據材料,并填報自評表 。
2.各相關部門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各項評價指標佐證資料 。
3.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召集考評工作組成員召開總部企業綜合評價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集一次 。
4.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評分結果報送給市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
(三)獎勵兌現程序
1.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總部企業最終得分計算應獎勵金額,應獎勵總額實行總量控制 。
2.實際獎勵金額由市領導小組通過后,原則上15個工作日內完成撥付 。
六、其他
本意見自2022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2021年9月1日至本意見施行前需獎勵的總部經濟企業按照本意見執行 。今后如遇本意見與上級出臺的新政策有沖突的,以上級新政策為準 。
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溫州樂清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意見】2022年4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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