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小規模納稅人
政策內容: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 , 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 , 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 , 下同)的 , 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 , 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 , 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
享受方式:
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即可享受優惠 。
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 , 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
申報要求:
1、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 , 一經選擇 , 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
2、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其中 , 企業享受本項優惠的 , 填寫第10行“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享受本項優惠的 , 填寫第11行“未達起征點銷售額” 。【對象+流程 南京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指南】
發票管理:
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 , 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 , 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 , 也可以自愿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
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 , 但已就部分銷售額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 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仍可享受免征政策 ,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若要享受免征政策 , 需要按規定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或者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才能享受 。
開具紅字發票流程
開具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 根據不同情況 , 由購買方或者銷售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自動校驗通過的信息表 , 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若開具的是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 除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電子專票外 , 其他流程與紙質發票流程一致 。
相關經驗推薦
- 南京什么情況可以免征增值稅
- 2021南京就第四季度中小微企業延緩納稅期限
- 南京企業過了匯算清繳期還能稅前扣除嗎
- 南京增值稅發票退回還能申請紅字發票嗎
- 南京跨年類稅務辦事問答
- 南京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申請流程
- 南京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 附人群 南京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申報要求
- 南京納稅信用修復流程 稅務總局信用修復
- 南京電子專票進行報銷入賬歸檔基本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