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區人才公寓申請指南 硚口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由區人才辦負責認定,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創業類人才創辦企業已完成工商注冊、為員工繳納社保等手續,個人投入企業實收資本足額到位,每年在浦口實際工作日不少于90天 。
2、創新類人才與引進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在浦口區繳納社?;騻€稅 。
專業技術人才,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專業技術骨干教師,由區教育局負責認定,須為我區事業單位正式在編教師,具備地市級以上骨干教師稱號,并符合區教育系統其他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 。
2、專業技術骨干醫師,由衛生局負責認定,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以上學歷(學位),并符合區衛生系統其他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 。
3、其他專業技術人才,須具有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條件 。
青年創業人才,由區人社局負責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非浦口戶籍,持有《南京市大學生創業證》的企業法人;
2、在我區初始創業,持有我區企業營業執照并正常納稅半年(含)以上 。
其他各類人才,由區人才辦負責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學以上學歷,本科以上學位;
2、與引進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含柔性引進);
3、已在浦口區連續繳納個稅或社保3個月以上并仍在繳納;
4、所在企業由本辦法所認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創辦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1、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區有私有產權房屋的且面積超過人均17㎡的(租賃補貼標準為人均17㎡,江蘇省小康標準為人均32㎡) 。
2、本人或者配偶在本區已經承租公租房的且面積超過人均17㎡平方米的(租賃補貼標準為人均17㎡,江蘇省小康標準為人均32㎡) 。
3、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
【申請材料】
1、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其他各類人才所在單位憑下列材料向街道(園區)遞交書面申請:
(1)《浦口區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2)身份證(或護照、南京藍卡)、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3)不享受免租相應政策以及期滿續租的創業類人才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驗資報告、企業員工繳納社保證明;
(4)不享受免租相應政策以及期滿續租的創新類人才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明、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社保繳納證明(或個稅繳納證明);
(5)非由浦口區申報入選市以上各類人才計劃的,需提供相關入選證明;
(6)其他有關材料 。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 。【南京市浦口區人才公寓申請指南 硚口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2、專業技術人才憑下列材料向主管單位遞交書面申請:
(1)《浦口區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2)身份證(或護照、南京藍卡)、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主管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 。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 。
3、青年創業人才所在單位憑下列材料向區人社局遞交書面申請:
(1)《浦口區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2)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青年創業人才還需提供南京市大學生創業證;
(3)企業營業執照、完稅證明和個人社保繳納證明 。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 。
【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及資格審核 。
(1)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其他各類人才所在單位憑相關材料向街道(園區)遞交書面申請,街道(園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將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請材料報區人才辦進行資格復審 。經復審后,區人才辦將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請材料交區房產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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